关于开展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7-20   浏览次数:517

各单位、各部门:

为不断强化学校资产管理,实时掌握学校资产信息变动情况,进一步夯实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依据《大连海洋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资产清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全面摸清资产情况

通过资产清查,摸清我校的资产情况,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推动资产的优化配置和有效利用,为促进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有机结合奠定基础。

(二)完善管理系统

根据资产清查结果,及时完善学校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库,切实做到账实相符。

(三)完善管理制度

根据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和暴露的问题,学校在全面总结、认真分析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

二、总体要求

(一)清查范围

截至目前全校范围内的仪器设备、家具及计算机软件等资产的使用现状及账实相符情况。

(二)清查方法

此次清查工作采取各单位(部门)自查与学校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各单位(部门)对自有资产进行逐一盘点清查,并报送自查结果。国有资产管理处根据各单位(部门)提交的自查结果报告,有针对性的进行核查。

(三)自查内容

根据仪器设备(含计算机软件)、家具资产清查表,对相应资产名称、型号规格、生产厂家、出厂日期、出厂编号、使用单位(具体科室)及使用人等信息进行核对。

三、组织领导

各单位(部门)应结合学校机构改革和人员岗位变动情况,及时完善或成立资产管理领导小组,资产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分管资产负责人担任(原则上要求副处级领导干部担任),成员由办公室主任、实验室主任、教研室主任、资产管理员(1-2名)等组成。

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部门)的资产管理工作,在本次资产清查工作中,负责落实安排本单位(部门)资产清查自查工作,并负责资产清查报告的编写等工作。

四、工作步骤

(一)组织准备(715日前)

完善或成立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制订资产清查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和分工,并充分动员本单位(部门)职工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各单位(部门)请于715日前将资产管理领导小组组成情况报送国有资产管理处备案(报送模板见附件1)。

(二)材料准备(719日前)

各单位(部门)资产管理员访问资产管理平台,分别下载或在线打印仪器设备及家具“资产清查表”(图表打印→明细表→资产清查表)。表格按办公室、实验室、教研室等最末级使用单位分别打印,并分发到相关负责人手中。

(三)单位自查(720日—825日)

1、各单位(部门)认真开展自查工作。资产清查表中所有资产要逐一落实到人,所有资产采取以账查物,以物对账双向核对的方法进行清查。对照资产清查表逐台件、逐字段进行核对,帐物信息不符之处以实物为准,领用单位发生变化未能及时更改的,要在资产清查表上注明变更后的完整单位名称。还要以实物与资产明细帐目反向对照,防止遗漏。在资产信息核对无误的情况下,由使用人或保管人本人逐条签字予以确认。

2、各单位(部门)清查结果汇总后,形成书面资产清查工作报告。如在清查过程中发现资产盘盈、盘亏情况,须填写相应的《盘盈 (有物无帐)登记表》和《盘亏(有帐无物)登记表》(国有资产管理处网站下载)并作为报告附件材料上报。报告中应针对资产盘盈、盘亏等情况提供合法有效证据及情况说明材料,并提出相关处理建议。报告及资产清查表等材料经单位(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国有资产管理处(报送模板见附件2)。

3、统计待报废资产,按照《大连海洋大学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大海大校发〔20193号)及《大连海洋大学固定资产最低使用年限表(暂行)》(见附件3)有关规定,将满足报废条件的资产,填写相应类别报废申请单(国有资产管理处网站下载)报送国有资产管理处审核。

(四)统计汇总(826日—1031日)

1、国有资产管理处审核待报废资产,并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置核销。

2、国有资产管理处根据各单位(部门)资产清查结果,调整资产数据库相应信息,并形成全校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

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资产清查工作,加强领导,保障人员落实到位,工作落实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各资产管理领导小组要切实履行职责,确保清查结果真实、可靠,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二)精心组织

各单位(部门)要本着对国有资产和学校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组织实施资产清查工作,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切实摸清学校“家底”。

(三)积极整改

对资产清查中反映出的问题应当及时总结,提出整改措施,完善规章制度,加强管理,巩固资产清查成果,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四)严肃纪律

各单位(部门)要严格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不得弄虚作假,要真正做到账实相符。对于因资产清查工作不认真而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件1:XXXX单位(部门)资产管理领导小组.docx

  

附件2XXXX单位(部门)资产清查工作报告.docx

  

附件3:大连海洋大学固定资产最低使用年限表(暂行).docx

大连海洋大学

2019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