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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贯彻落实国家、辽宁省和学校关于采购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2.负责研究、起草、修订学校采购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具体实施细则;

3.组织学校各单位(部门)相关人员进行采购业务培训;

4.接受项目需求单位的委托,组织实施政府采购或学校集中采购;

5.发布采购意向公告,采购需求和采购需求调研结果公告;

6.审核、签发成交(中标)通知书;

7.负责有关采购文件资料的整理和归档;

8.监督、统计、汇总各单位的分散采购、商城采购行为;

    9.处理采购过程中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