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临时工作组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3-01-10 浏览次数:493 |
各单位: 为切实保障寒假期间学校各开放实验室安全运行,防止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确保科研实验等工作正常开展,请各单位及时成立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临时工作组(下称“工作组”),全面维护寒假期间各实验室安全稳定。 一、组成人员 各单位根据寒假期间实验室开放实际情况,以实验室为单位,确定相关工作人员组成工作组,组长由实验室安全责任人担任,成员由实验室工作人员组成,不能由学生担任。 二、工作职责 1、负责寒假期间实验室设备设施、卫生环境、水、电、燃气、微生物及危化品等方面安全管理工作; 2、结合实验活动开展实际情况,制订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保障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 三、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对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贯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工作要求,充分结合本单位寒假期间工作实际,切实履行管理责任,做到人员落实到位,工作落实到位,责任落实到位。 2、请各单位于1月13日前,报送各工作组成立情况。报告应包含但不限以下内容: 1)寒假期间开放实验室清单; 2)各工作组人员名单及各岗位职责分工情况(以实验室为单位报告); 3)寒假期间实验开展情况,包括实验内容、存在何种安全风险、参与实验活动师生员工名单等(以实验室为单位报告); 4)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 5)其他需说明的情况或支撑材料。 3、报告经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含电子签章)后,将扫描PDF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litie@dlou.edu.cn,或以书面形式报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备案,地点:行政办公楼213室,联系人:李铁,联系电话:84762869。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3年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