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2-10-28 浏览次数:1444 |
各单位、各部门: 为不断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落实管理责任,摸清资产现状,避免国有资产流失。现决定对全校所有资产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本次资产清查以各单位(部门)自查方式开展,各单位(部门)应根据“资产清查表”[资产管理平台(设备、家具分别查询)→图表打印→资产清查表]登记信息,对各自资产进行盘点,按照以账查物、以物对账双向核对的方法进行清查,防止遗漏。帐物信息不符之处以实物为准,进行标记修改,做到帐物相符。 各单位(部门)于2022年11月18日前,根据清查盘点结果形成书面报告,连同资产清查表一并报送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地点:行政办公楼213室,联系人:李铁,联系电话:84762869。 特此通知。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2年10月28日
备注: 1、各单位(部门)资产管理员负责资产清查表打印、发放和回收。 2、资产清查表“使用人签字”栏,需当前实际资产使用人逐行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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