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黄海校区部分办公用房(含辅助用房)调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10   浏览次数:214

各单位、各部门:

按照学校总体规划部署,现将《黄海校区部分办公用房(含辅助用房)调整方案》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对黄海校区北院办公楼和南院46号楼(行政办公楼副楼)的调整使用提出如下要求,其他楼宇的调整另行通知。

1、方案公布之后,分配到上述两处办公楼的单位、部门要在7日内把各自的具体用房改造方案经党政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校园规划建设办公室(联系人:周韶东,联系电话:84763252),改造方案报送截止时间为:2022818日前。(过期不报维修改造方案者视为本单位用房无需改造)

2、维修改造方案不允许出现改变楼体原有结构的情况,只允许增加隔断、门、窗等,维修改造涉及到的材料由基建处统一指定安排,改造费用由学校统一支付,搬家费用由各单位承担,搬家时间另行通知。

3、办公用房不得挪作其他用房,一经发现将收回该用房。

4、联系人:于学林,联系电话:84763012

注:黄海校区北院为原电子学校校区,黄海校区南院为原黄海校区。

 

附件:办公用房调整方案.docx


国有资产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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