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大连海洋大学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学习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9-03-12 浏览次数:425 |
各单位、各部门: 为规范和加强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工作,根据《辽宁省省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辽机管资〔2018〕6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了《大连海洋大学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简称《办法》,下同),现已发布于校园网及国有资产管理处网站。 请各单位、各部门及时下载文件、组织学习,务求提高全体教职工国有资产管理意识,形成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的行动自觉,并且能够严格按照《办法》执行国有资产报废处置程序。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9年3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