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进行资产验收,应注意哪些问题? |
发布时间:2023-03-31 浏览次数:1076 |
答:仪器设备、家具安装调试完毕,应当在7日内,通知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并约定验收时间,由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资产使用单位及供货单位按照采购项目统一组织验收。验收依照采购合同供货清单从资产的一致性、完整性、功能性等方面进行核验,三方人员现场填写《采购项目合同履约验收报告》,并签字盖章。使用人应当收集保管新购资产的开箱档案(说明文档等),做到资产档案完整。验收合格后的资产,方能办理入库。 特别要注意的是,压力容器类货物必须三证齐全(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方可进行验收。 此外,部分需做法定检验的进口设备,必须待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人员到现场之后才可以开箱验收,验收过程需要拍摄开箱前、开箱中及开箱后的照片,法检完成后还需向检疫局提供设备验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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