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大连海洋大学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学习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12   浏览次数:73

各单位、各部门:

为规范和加强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工作,根据《辽宁省省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辽机管资〔20186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了《大连海洋大学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简称《办法》,下同),现已发布于校园网及国有资产管理处网站。

请各单位、各部门及时下载文件、组织学习,务求提高全体教职工国有资产管理意识,形成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的行动自觉,并且能够严格按照《办法》执行国有资产报废处置程序。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9312